民航总医院成功实现跨省异地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结算

央视网消息:2017年6月,北京市全部三级医院实现异地医保住院直接结算。解决了随子女迁居的退休老人、在京常驻出差的工作人员等患者多年来只能拿单据回老家报销的难题。为患者在经济上、时间上提供了很大程度的便利。
2017年7月11日,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赵先生在北京民航总医院办理入院,7月26日出院。此次住院费用合计22203.88元,医保基金支付合计16979.40元,个人支付5224.48元。标志着北京民航总医院成功实现跨省异地费用结算,为患者带来货真价实的便利。
下面就带您来看看,跨省异地住院就医的一些具体问题: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2.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来京就医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且与北京市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行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与北京市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也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3.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来京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还是北京市的医保政策?
答:异地参保人员来京直接结算就医纳入北京市统一监管,执行北京市相关就医流程和管理规范。参保人员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北京市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4.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来京住院需要带社会保障卡吗?
答:需要。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在北京直接就医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制就医。
(北京民航总医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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