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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规划发布 行业如何实现转型升级?

来源:互联网     发表于:2016-12-30 10:15   1572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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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商务部官网印发《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当天,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十二五”期间,商务部首次发布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对于引领行业发展和指导行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面临“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规划》提出,目前药品流通行业将面临三大挑战。第一,药品和健康服务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未来5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提速、人口老龄化加快、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等,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加,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加快增长。

第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分级诊疗的推进,我国医疗卫生投入将稳步增加,医疗保障水平将逐步提高,从而大大拓展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空间。

第三,药品流通转型升级需求更加迫切。从自身来看,药品流通行业需要迅速适应流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革,有效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从外部环境来看,“两票制”、“医药分开”等政策的实施以及“互联网+医药”等模式的创新,都对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十二五”规划相比,《规划》在明确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药品流通行业服务大健康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大健康需求的创新功能。

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现状

《规划》显示,目前药品流通行业呈现三大特征。

第一大特征:行业保持平稳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持有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数量约为1.35万家,与“十一五”末持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4.8万家,比“十一五”末增加4.9万家;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的企业达517家。

第二大特征: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201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69%提高至86%;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率从2010年的33%提高至46%;形成3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和25家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由2010年12家增加到2015年20家,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活跃。

第三大特征:行业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商务部发布《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行业标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人数从“十一五”末的4.3万人增加到21.8万人,为患者提供更为及时专业的帮助。制定“十二五”行业人才培训方案,累计培训从业人员2000余人,有力促进行业人才队伍素质改善。

第四大特征:行业社会作用进一步增强。药品流通行业不仅满足了全国98万余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需求,每年还通过零售药店直接服务130多亿人次,在保证药品供应、方便群众购药、服务百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全行业从业人数约534万,占城乡商业服务业就业人数的5%。医药物流和医药会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装备制造、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同时,行业发展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行业结构不合理。药品批发企业的供应能力总体上远大于需求,而在部分边远地区药品供应又明显不足;药品零售企业小、散问题仍然突出;行业集中度和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流通现代化水平不高。现代医药物流技术尚未广泛采用,流通成本较高;中药材现代流通仓储设施缺乏,流通方式落后;药品供应链管理和信息化水平不高。

三是行业服务能力不足。企业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有待提升;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品牌竞争力不足;药学技术人才缺乏,专业服务能力较弱,行业服务大健康的功能未充分发挥。

为此,《规划》提出以“建立现代药品流通体系”为目标,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主题,以“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为方向,以“改善行业发展环境”为着力点的总体思路。

《规划》总体战略思路和目标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对《规划》做了相关解读。《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布局优化、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较高、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其关键在于“现代”二字,强调“十三五”期间建立药品流通体系应包含运用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协同物流和医药电子商务等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挥行业药品供应链集成管理、大健康管理等现代服务功能,强化企业现代管理能力等内容。

“促进行业转型升级”这个主题如何来实现?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表示,药品批发企业在“十二五”中后期大力兼并重组,集中度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供应链管理服务商转型。

药品零售企业在“十二五”后期被资本市场看好,部分零售连锁企业陆续上市融资,实现网点快速扩张,并逐步进军大健康领域,“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药学服务和大健康管理服务商转型。

十二五期间,一心堂、益丰药房、老百姓连锁药房纷纷登陆资本市场,不久前,上东山东漱玉平民大药房发布了招股说明书。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这些连锁药店在2016年纷纷开启并购战车。可以预见,未来药品零售企业的跑马圈地运动将会进一步加剧。

医药物流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开始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延伸服务,全供应链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上下游供应链紧密衔接、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有效整合的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服务商转型。

医药电商企业在“十二五”后期发展迅速,并在“互联网+药品流通”、“互联网+药学服务”等多个领域不断进行探索尝试,“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线上线下融合、多领域跨界融合的综合服务商转型。

与此同时,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环境也需要逐步得到优化和改善。具体来说,通过优化行业布局、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等方式来实现。

《规划》还特别提到,要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统一市场建设。完善药品流通领域市场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有序清理和废止在企业跨区域经营、合作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药品定价、采购和支付机制,参与制订有关竞争政策,清除市场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

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这意味着,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商务部将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支持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采购联盟和药店联盟,采用联购分销、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发展多业态混合经营。

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

《规划》的主要任务中,特别提到了要构建遍及城乡的流通网络。鼓励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重点在城市便民商圈、新建社区、农村和边远地区延伸配送与服务网络,发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寄递网络优势,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文规定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目前,中国邮政、顺丰、UPS等快递已加入药品第三方物流的配送的大军中,未来这一领域的竞争势必将更加激烈。

在提高药品供应链运作效率方面,《规划》提出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疾病谱变化及患者健康需求和消费习惯等数据信息,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分析和应用,为药品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判断市场趋势、调整产品结构以及医疗机构改进用药选择、加强合理用药,提供有价值的数据支撑。

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在零售服务模式创新上,鼓励应用可穿戴医疗等新技术,发挥医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护理师等专业人才作用,积极发展个人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慢病管理业务,构建“服务+商品”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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