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诊首页>卫生资讯> 热点 > 最新资讯 > 注定避不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

注定避不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

来源:健康报     发表于:2018-06-14 11:20   1572 次阅读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指出发展方向。《意见》的出台得到了舆论和市场的热烈响应。本版特邀相关专家、学者对《意见》进行解读,洞察行业未来的发展。

注定避不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_拓诊卫生资讯

中国社科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霖

多方驱动创新发展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是市场和各界期盼已久的一个政策。在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大力推进的大形势下,“互联网+医疗健康”注定是避不开的热点。

第一,需求驱动。随着互联网不断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的行为开始发生改变,越来越习惯于通过互联网解决衣食住行,同样期待通过互联网获得医疗健康服务,由此倒逼提供医疗健康产品的医院、医保、药企等随之改变行为。据调查,2016年,通过在线教育平台、在线文献数据库、在线社区或社交App进行学习的中国医生分别占到40.2%、39.7%、34.8%。2017年,与信息化相关的医院,患者满意度为94%,排第一位。

第二,技术驱动。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求的个性化、趋高性是医疗健康领域的重要特征,也是改革需要解决的难题。依托互联网,融合智能化技术,为缓解医疗信息不对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一是惠民,通过医院互联网化和远程诊疗等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方便群众,降低患者求医问药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二是赋能,通过在线学习、辅助诊断决策等帮助医生,特别是基层医生,提高能力和水平。三是治理,通过增进医患信任,减少医患矛盾;通过大数据管理,促进健康的有效治理,提高群众获得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

第三,资本驱动。有研究显示,2013年~2016年,我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从23.6亿元增长到71.8亿元,2016年增长率为68.15%,医疗大数据应用市场规模2016年增长61.97%。主要的投资主体,一是医药企业,主要是为了企业的研发和营销;二是医疗集团,主要是为了改善服务和扩大规模;三是互联网企业,布局医疗健康领域的业务拓展;四是投资资本,“互联网+医疗健康”是风投热衷的领域之一。

第四,政策驱动。一方面,针对医疗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矛盾,“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各类应用,可以丰富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可及性,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帮助实现分级诊疗,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据调查,截至2017年,我国远程医疗已经覆盖1.3万家医疗机构,2017年开展远程病理、影像、心电诊断等服务6000万例次。医院互联网化后,门诊大厅滞留患者减少超过18%。另一方面,发展健康产业,特别是促进与互联网的融合,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内容,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领域。

亟待解决关键问题

近些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在这些因素的驱动下,从两个方向不断探索创新。一个是以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加载互联网创新服务和管理,可以称之为“医疗健康+互联网”,涌现了上海闵行、福建厦门等地区典型和一些医院典型,并且在脱贫攻坚的“健康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个是以互联网企业为主体,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创新,可以称之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涌现了好大夫在线、春雨医生、丁香园等创业企业,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巨头也都开拓了医疗健康业务。

然而,医疗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有其特殊性和敏感性。“互联网+医疗健康”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一些关键问题。

一是准入,也就是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通过互联网可以提供什么医疗健康服务?谁可以提供服务?怎么提供服务?效果和质量是否有保障?线下的医疗健康服务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线上的医疗健康服务也应有相关法律法规。首诊和处方药电子商务是市场最为关注的两个业务边界问题。

二是责任。医疗健康服务有一定的风险,线上提供医疗健康服务,一旦出现纠纷,如何界定责任?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就诊为例,是互联网平台企业承担责任,还是远程诊断的医生承担责任?另外,突破空间限制的互联网医疗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如何对接,如何界定行政监管的责任主体?

三是安全。包括如何保证互联网医疗信息真实可靠,如何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以及如何保障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互联网上的虚假医疗健康信息,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所产生数据的权属问题也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四是支付。一方面,没有相应的定价和支付标准,“互联网+医疗健康”无法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医保支付,是关系行业发展的关键。另一方面,服务便捷程度的提高,可能会增加患者的需求,如何合理有效控制费用,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意见》从服务体系、支撑体系、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三个方面,释放多个“鼓励信号”,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文件在明确行为边际、强化责任、提高监管能力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对一些关键问题的反馈,将为这一创新领域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返回拓诊卫生资讯频道>>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 暂无评论,快抢个沙发吧!